前幾天一個好朋友問我,ㄟ你甚麼時候才要把你的故事講完,我偶不時就上去看,都還沒看到完結篇耶!

 

親愛妹也問我…ㄟ….你的完結篇到底生出來沒….

 

好不容易終於把考試都考完了,我也可以來交代一下故事的尾聲了。

 

繼一連串莫名其妙的規定之後,我已經隱隱約約的決定進快搬離這個地方,雖然心裡真的是千百個不願意,因為我才搬進來不到兩個月,連箱子都還沒拆完就得準備找下個地方,不知道該怪自己眼光失準,因為看到G小姐的兩隻狗就一口氣睹定他一定心地善良,還是該怪自己運氣不好。

 

總之,比較大的第一個衝突發生在某天早上我正在門口講電話,和對方約定要看房子的時間。回頭走進室內,G小姐突然像巫婆一樣的出現在我後面,冷冷的跟我說

 

"你在找房子?你要搬出去喔?"

 

我說。對。

 

G小姐接著雞哩啦的數落我的不是,說我應該要提早一個月告訴他,我則是答辯著我只是打算又還沒決定,如果我決定了,我保證會提早一個月告訴他。事過境遷,其實我也不怎記得那個醜陋的對話是怎麼結束的,只記得他話鋒一轉說喔我們的廚房瓦斯爐上有刮痕,因為你最常用廚房,所以一定是你刮壞的,所以你要賠多少多少錢,然後又說你房間的壁紙掉了兩小片(大概和食指第一節一樣大),所以你要再賠多少多少錢,喔還有我們客廳的地毯要聘工人清理,因為你住在這裡兩個月,所以你要分攤地毯清潔費多少多少錢…

 

以上拉哩拉雜加起來,大概是澳幣五百塊(請自行乘以匯率30)。在他一連串莫名其妙的索賠之後,我心裡大概有數,已經付出去的押金大概是拿不回來了(押金大概是澳幣五百)

 

我從來沒有遇到有人可以這樣睜眼說瞎話而且還面不改色…

 

之後的好幾個星期,我的生活基本上活在緊繃和壓力中,巴不得最好不要遇見G小姐,可是,她既沒工作又沒錢,基本上一天到晚在家。G小姐這幾周內一下說ㄚ其實我很喜歡你,不要搬了留下來吧,一切好說,改天又換個口氣說我看你搬出去吧…總之,這樣反反覆覆了好久,不只我,連我身邊的一干好友都被我拉下來,一天到晚接到我的求救還有抱怨電話,這樣下去真的不是辦法…

 

說來真的很謝謝這一票好友,在我最不之所措的時候給我無條件的支援…那一陣子有好幾個晚上,我恐懼到不想回家,就留宿在好友家裡。在此同時,我連絡了澳洲的消費者保護機構,法律諮詢機構,然而無奈的是,也得怪我自己,這兩三個月來交出去的租金、押金,我都沒有要求過白紙黑字的收據(大家要學起來,不管你有多相信人性,真的要懂得保護自己),就算要對簿公堂,坦白說我的勝算也不大。

 

更不要說如果真的要把一切扯上法庭,我必須要接下來投入的時間、金錢,還有要應付的壓力。

 

就在我睹定搬出去,M先生也幫我敲好了搬家公司,然而就在搬出去的前一晚,我放在房間裡已經打包好的十來個紙箱突然不翼而飛。

 

G小姐趁我不在的時候,打開我房間的門,把我已經打包好的紙箱搬進倉庫,鎖起來。

 

搬出去前一晚,我們很激烈的爭吵。

 

我說你的行為和小偷沒甚麼兩樣。

 

他說你不給這些那些錢,我就不打開倉庫,讓你搬不出去。

 

然後,他接下來說的話,基本上每三個字就有一個FXXX。而我居然連一個髒字都講不出來…在我們對峙的十幾分鐘裡,我氣到往前走一步,跟她說你真是我見過最無理的巫婆…

 

G小姐睜大眼睛,一把抓住我的手腕,瞪著眼睛跟我說,

 

這是我的房子!我的規定!你不給我錢,你就別想搬出去!

 

……..我真是嚇到無言

 

我忘了那一晚是怎麼過的,總之我輪流打給M先生、M小姐還有馬克阿兄,當時M小姐挺著八個月的大肚子,一直說要過來教訓巫婆,我說不不,萬一你氣到當場生出來那我就罪過罪過,馬克阿兄說明天要給這個巫婆好看,M先生開車過來接我,但是那一晚,我們四個人都睡不著,因為太生氣了!!!

第二天一早,想當然爾我有了龐大的搬家助陣團,包括我以及另外三個好友—挺著八個月身孕說要用肚子頂撞G小姐的Michelle,184的M先生還有186的馬克阿兄。

 

就在搬家公司的卡車開到門口,我們開始把東西搬上車,G小姐從屋裡走出來,要我進屋簽一個不知道是甚麼的文件,這時候M先生M小姐加上馬克阿兄說,我們要跟著Rachel進去,我們要看你要他的簽的是甚麼文件。不過,G小姐撂下狠話說—

 

這是我家!你們全部不準進來!

 

所以,我一個人進了屋,G小姐拿出他所謂的文件,其實是索賠還有開口要錢的名目,至於我的押金甚麼時候要還,怎麼還,文件上隻字未提。

 

我看著她,沒有動氣,只是跟她說,你為什麼可以無理還有霸凌人到這種程度?你這文件自己留著吧!我們法庭見!

 

然後我走出了大門,G小姐一路追殺出來滿走髒話的驟罵,就在她轉身要進屋的時候,我最害怕也最不想看到的衝突爆發了。

 

先是M先生攔住G小姐的路,他雖然沒碰到G小姐一跟寒毛,不過他184的身高檔在人家面前,指著G小姐說你怎麼可以這樣欺負和霸凌一個外國來的小女生?你是欺負外地人不懂澳洲法令,還是以為她一個人無親無故你就可以這樣壓榨?被人家吼的感覺怎麼樣?像現在這樣被人家霸凌的感覺是怎樣?巴啦吧啦…

 

我眼看M先生情緒失控,髒話都飆出來了,我往前擋在G小姐和M先生中間,硬是把M先生往後推,讓他冷靜下來。

 

當我抱著M先生往後退的時候,我感覺到他氣得全身都在發抖…

 

然後就在我不注意的時候,馬克ㄚ兄不知道從哪裡冒出來,他和M先生一樣擋住G小姐進屋的路,要他把話說清楚,他怎麼可以這樣敲詐錢還像小偷一樣潛入別人房間,鎖住別人的私有物品…

 

這時候換M小姐跳出來,挺著八個月的大肚子要馬克冷靜…

 

總之,一下子場面變成一團混亂…我只差沒打電話叫警察…

 

喔,大家可能有點狐疑,我的東西不是被鎖在倉庫裡嗎?怎麼拿出來的?

 

就在搬家的前一晚,當G小姐耍狠說我不給錢就不開倉庫時候,是的,我就給了他要的錢…儘管這些錢給的一點都不合理。可是,我顧忌著搬家公司明早到了,如果倉庫鎖著,東西拿不出來,搬家公司是按鐘點收費的,那我不就還得蒙受損失嗎?加上,明早大家都來了,我真得不想把場面搞得很難看…

 

事後證明,我乖乖交錢的舉動是錯的(大家要學起來)。就在東西都上了車之後,M先生和我到警察局備案,警察先生說,你室友的行為構成偷竊-打開你的房門,趁你不在的時候搬動你的私人物品,鎖進倉庫,要你交錢才還你東西。其實你應該的做法是,在昨晚你的東西都被她鎖到倉庫的時候,就打電話請我們過去,我們絕對可以處理。可是,你把錢給她了,也沒留下證據,你的東西也拿出來了,我們可以做的事情變得很有限…

 

一團混亂之後,我搬出來了,可是,其實要搬進去的地方還有舊房客沒有搬出去

,在舊住處和新住處交接的三周裡,馬克ㄚ兄的父母親照顧了我三周。那三周裡,我有回到家的感覺,每天回家都有準備好的晚餐,還有第二天的午餐。

 

只能說我很不幸,也很幸運…當我隻身在外,遇到麻煩的時候,原來我不是孤立無援的。

 

剛搬出來的前一周,每天早上我睜開眼睛第一個跳進腦海的畫面就是我搬出去前一晚G小姐睜大眼睛兇狠的瞪著我、抓住我的手腕要我給前的那張臉…

 

也還好有那三周停留在馬克父母親家裡的經驗,他們真的像個父母親一樣的陪我聊天,和我說話,讓我把過去不愉快的經驗消化過去,然後準備好再出發。

 

我真的真的很感恩…

 

押金當然是沒有要回來,事實上我連想都不願意去想,M先生繼續連絡了法令機構,本來是準備要把整件事情訴諸法庭…

 

可是,日子還是要過的,我有工作、有考試、M先生、M小姐馬克都是,我自己覺得已經讓他們幫忙太多,繼續爭下去,就算爭到一口氣,爭回我的押金,可是我還有其他人要付出的代價是甚麼呢?

 

我記得我到法令諮商機構尋求協助的那天,當我交代完整個狀況,受理的律師告訴我,你如果真的要提告,不是不行,只是你需要超過兩個證人,還有,因為你的情況缺乏白紙黑字的證據,會很耗時,也不見得對你有利…

 

「其實我要的不是那幾百塊的押金,錢不是最大的問題。我的問題是,我想要知道這個國家是不是還有正義,這個國家的法令居然容許種霸凌行為?!這個國家的司法機構要給我甚麼交代?!」我看著律師說。

 

「你知道你不是不能爭…只是代價不小…」律師苦笑的看著我。

 

這件事情就這樣混亂而莫名其妙的落幕了,我沒有去爭我心裡所謂的正義和道理,選擇處理創傷,平靜的把日子繼續過下去,不要再把一干好友拉扯進來,損失了的錢,就當作人生經驗囉。

 

如果這一堂震撼教育還有甚麼剩餘價值,就是希望看到文章的大家都懂得在法令層面上保護自己。

 

我看見了人性黑暗的一面,卻也感受到我從來沒有經歷過的溫暖和支持。

 

 

arrow
arrow
    全站熱搜

    Rachel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2) 人氣()